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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(一)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(jīng)歷,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:
 家庭金融凈資產(chǎn)不低于300萬元;
 家庭金融資產(chǎn)不低于500萬元;
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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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(二)最近1年末凈資產(chǎn)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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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(三)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。
                    受益人可訪問公司首頁(http://www.hyca.com.cn)登錄“網(wǎng)上信托”,下載使用“杭州工商信托”APP或搜索并關注微信服務號“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”,通過上述三種方式查詢項目相關信息,并查看“杭工信·豐禾1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臨時信息披露報告”。欲了解更詳細信息,請聯(lián)系您的客戶經(jīng)理或致電財富熱線400-826-0000。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


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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